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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任用部分处级岗位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统战部 党校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工商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字〔2021〕6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处级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和推荐方式

  1.不定向推荐选拔岗位(9个)

    发展规划处处长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书记

    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北校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研究生院副院长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计算机学院党委副书记

    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

    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2.定向推荐选拔岗位(7个)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执行院长

    计算机学院执行院长

    资源环境学院执行院长

    外国语学院执行院长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

    法学院副院长

    体育与健康学院副院长

  3.年轻干部推荐选拔岗位(5个)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副院长

    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副院长

  (要求35岁左右,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选拔任用程序

  1.在湖南工商大学办公管理系统(OA)公布岗位与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报名。有意向的个人在OA系统上自行下载《个人报岗志愿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写后交个人所在二级党组织,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

  3.资格初审。各二级党组织对照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对报岗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于 4月 13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符合任职资格的报岗人员材料交组织部(二办1009)汇总,电子材料发:hnuczzb@126.com。

  4.资格复审。组织部牵头,会同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民主推荐。

  6.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7.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8.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提出拟任方案。

  9.党委会研究确定任职方案。

  10.任前公示。

  11.任前谈话。

  12.发文任用。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献身党的教育事业。

  2.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真抓实干,讲真话、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

  3.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4.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师生员工批评、监督。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5.身心健康。

  (二)各岗位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

  详见《近期选任的处级干部职位方案》(附件1)。

  (三)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要将本次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岗。

  2.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依靠教职员工圆满完成本项工作,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3.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要确保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要严格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要严格工作纪律,坚决反对荐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对小团体主义、宗派主义和封官许愿、“跑官要官”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禁采用各种形式打招呼拉选票;严禁造谣诽谤,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诋毁他人;严禁攻击组织,搅乱舆论,涣散人心。




附件1:近期选任的处级干部职位方案.xls

附件2:个人报岗志愿表.docx

附件3:中央关于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doc

附件4:2022年部分处级岗位报岗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