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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印发<2021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纪委机关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骨干。做好在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不仅关系到学校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而且关系到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工作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此项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对本单位现有的非党员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进行一次摸底,建立台账(格式见附件,于3月18日前将摸底情况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对本单位现有的非党员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心中有数。二是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工作落实,对近3年新进的非党员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主动介绍党的有关政策、方针和入党程序,鼓励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业务上全面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党委(总支)委员要主动担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四是采取灵活有效的培养考察措施,分配一定的公共事务工作,适时邀请参加支部有关活动,将培养和使用、培养和考察结合起来,在完成任务中观察其表现,在培养过程中进行考察。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发展教师党员情况将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重要内容。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履职尽责,将支部发展教师党员计划单列,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政治审查,规范党员档案材料,杜绝发展党员不规范、不严肃和违纪违法等问题。

 

附件:非党员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情况摸底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