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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校党委组织员发展党员工作职责与规程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次数: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为充分发挥组织员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中的作用,现将我校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与规程明确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指导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发展党员材料齐备,规范。

二、重点工作环节

1、接收预备党员前,检查相关材料,合格或经整改合格后再进入发展党员工作下一步流程。

2、预备党员转正前,检查相关材料,合格或经整改合格后再进入发展党员工作下一步流程。

3、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前,对其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材料检查无误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对新生和新入教职工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如党员档案中存在不规范之处,各二级党组织须按照组织员的意见向原单位发函并对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5、对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并与其进行组织谈话。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员深入基层党组织,查阅发展党员材料、和二级党组织组织员和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交流、参加预备党员接收或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二级党组织讨论发展党员会议,各二级党组织积极配合,提供场地,协助工作。

2、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问题,须填写《湖南商学院发展党员整改函》,各支部按要求整改、通过复查。整改情况将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