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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浏览次数: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商学院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办法》(见组织部《关于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个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度我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除外)要根据《办法》中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双述双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根据《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双述双评”内容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党支部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工委发〔2018〕4号)附件1、附件2,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要认真组织各支部书记及支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注意统筹安排,将支部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与分党委会(总支)会议结合进行,将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与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进行。要严格执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步骤,确保程序到位。原则上,“双述双评”应采用现场述职方式。

三、研究生院和体育教研部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党员评议;同时要参加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向校党委述职(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四、原则上,所有教职工支部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学生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可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请各分党委和总支于2019年3月5日(下学期第二周周二)之前将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结论(即支部书记“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报校党委组织部。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