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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湘组发〔2015〕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 1)有关规定,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扶助对象,主要是党员组织关系在我省或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我省范围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目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以及为党和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需要帮扶的党员及其家庭,具体限于《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六类”对象。有《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报对象;近 3 年已受到省级以上党内关怀帮扶的对象不再重复纳入。

申报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要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党员干部,优先考虑投身三大攻坚战、急难险重任务,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申报程序

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的申报,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组织推荐、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对所辖党员进行摸底,核实了解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经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申报。

2.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采取查验资料、实地考察、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严格审核。

3.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及相关情况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再由省委教育工委上报省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性观念。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2.严格标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对照《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集体研究,选准选好帮扶对象。《暂行办法》规定的“六类”对象之外的其他生活困难需要帮扶的党员,不得列入本次申报对象,对其通过日常走访慰问或者其他关怀帮扶资金进行帮扶。要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等现象,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

3.注意工作方法,严防负面效应。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此次未纳入省关怀帮扶的申报对象做好思想工作,强化党内关怀帮扶的政治效应。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月22日前将登记表(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组织部1105办公室,2 份表格电子档另发邮箱 hutbzzb@163.com。

附件1:《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湘组发〔2015〕16号).pdf

附件2:《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登记表》

附件3:《2019年度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汇总表》

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登记表、汇总表.doc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