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湖南商学院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我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除外)要根据《办法》中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双述双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根据《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双述双评”内容,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支部“五化”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要认真组织各支部书记及支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注意统筹安排,将支部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与分党委会(总支)会议结合进行,将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与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进行。要严格执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步骤,确保程序到位。“双述双评”应采用现场述职方式。
三、研究生院和体育教研部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党员评议;同时要参加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向校党委述职(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四、所有教职工党支部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学生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可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请各分党委和总支于2020年2月21日(下学期第一周周五)之前将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结论(即支部书记“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报校党委组织部。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6日